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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佢其實係好軟弱
點解臨死重打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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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佢其實係好軟弱
點解臨死重打999?
sheep 發表於 2009-10-16 09:20

無用囉
有膽死就唔好報警﹐臨死先後悔﹐殺左自己仔女﹐抵她一世監房度過。。。
呢D人肯定係響“選擇”方面有“傷殘”﹐點解﹖ 一開始﹐中七畢業大把世界﹐做乜要跟個有老婆的男人﹐仲自甘同大婆一齊住﹖ 有D腦都唔會這樣做喇。。。現在又黎爭樓﹐爭唔到就殺死仔女黎要脅老公﹐有無諗過仔女都係生命黎架﹖ 雖然是她所生﹐生了之後就係獨立個體﹐唔係她的擁有品﹐她有咩權力奪去他們的生命﹖ 諗起都火滾 一個多麼愚蠢自私的女人!!!
我好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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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世間 「錢」是何物;直教人死都攬住!

如果佢老公肯將個物業轉俾佢咁咪唔會白白咁冇咗兩条小生命!
人生易老天難老,
歲歲重陽。
今又重陽,
戰地黄花分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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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下既犧牲者。
如果當初兩個老婆都可以註冊成為合法妻子﹐無人要做情婦﹐呢個慘劇係唔係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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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並不是罪﹐  真正的罪是以無知為榮。
我好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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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下既犧牲者。
如果當初兩個老婆都可以註冊成為合法妻子﹐無人要做情婦﹐呢個慘劇係唔係可以避免?
soli 發表於 2009-10-18 09:21

不如話係人類o係地球上面出現既犧牲者啦...
無知並不是罪﹐  真正的罪是以無知為榮。 x 2
祝大家永遠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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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事實就係﹐兩女共事一夫係有可能可以和平共處(至少一段日子啦)﹐但在一夫一妻制下﹐作為二奶既得唔到應得既法律保障﹐所以才會有爭樓不成殺兒子既慘劇。(有D似唐心風暴)
殺人是錯的﹐但不能抹殺殺人者亦是受害者既事實。
現行法律扼殺左人們選擇n女共事一夫﹐或n男共事一妻既權利同自由﹐應立即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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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事實就係﹐兩女共事一夫係有可能可以和平共處(至少一段日子啦)﹐但在一夫一妻制下﹐作為二奶既得唔到應得既法律保障﹐所以才會有爭樓不成殺兒子既慘劇。(有D似唐心風暴)
殺人是錯的﹐但不能抹殺殺人者亦是受害者既事實。
現行法律扼殺左人們選擇n女共事一夫﹐或n男共事一妻既權利同自由﹐應立即廢止~
soli 發表於 2009-10-18 13:06

事實證明, 後宮佳麗三千都有可能可以和平共處(至少一段日子啦). 不如你去做宮女, 或者去做嬪妃law, 呵呵~
祝大家永遠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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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對智者而言,珍貴如鑽石;對不懂運用的人,毫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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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聽收音機﹐有個聽眾滿有自信滿有主意的說﹕ “全部人一齊唔比 HST﹐看看他拉得幾多個﹖ 全加拿大的人拉晒丫笨﹖ 到時監倉睇下滿唔滿人﹖“ 我看他有 99。99% 係 SOLI 黎。。。
有無 1470 的 DJ 響處可以幫我證實一下﹖
我好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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