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51# peter236
唔該做下功課先啦~ 乜你唔係好鐘意quote 人D野袈咩~ 香港居留權無得放棄架~ 權利係無得放棄, 只有國籍先可以放棄架咋~ 怕你唔知英文係乜, 香港只有residence(即係居留權), 唔係nationality(即係國籍), 所以係無 citizenship 架~ 如果你話香港citizenship, 即係你都已經同意左香港獨立架喇~ 多謝支持啵~ 乜咁多謝呀~ 我又唔係中國大陸公民, 駛鬼放棄呀~
睇下呢個article啦唔該~
費事你話我亂quote, 俾埋條link 過你呀~ 報紙講架~
係呀, 就係呢條link 呀!
避爭議 龍應台放棄香港身分證不算雙重國籍 未違法可任公職2012年02月04日
【唐鎮宇╱台北報導】準備接任文建會主委的作家龍應台擬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提出放棄香港永久居留權,但香港《明報》昨引述香港官員說法,指香港並無既定程序「取消」居留權,且因中國視台灣為領土的一部分,龍申請香港身分證時,就算申報自己為「中華民國籍」,入境處仍會記錄成「中國籍」, 此報導引發龍是否有雙重國籍疑慮,龍昨發聲明表示,香港身分證並非國籍證件,她從未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沒有雙重國籍問題,希望各界將焦點放在文化面。
居港7年可取得龍應台昨透過龍應台基金會發表聲明,表示她從未申請過香港護照,並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持香港身分證並未違反我國公務員任用規定。
龍應台的聲明表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已經主動告知香港入境事務處正式放棄香港身分證,並且將於下周自香港出境後將身分證寄給入境處,「至於入境處如何處理這樣的案例,是香港政府內部行政的權責。」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官員表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員不可有雙重國籍,但法並無限制公務員擁有外國居留權;且銓敘部曾在1999年函釋,國人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者,擔任我國公職並不違背《公務人員任用法》,因此15日的文建會職務交接不受影響,也沒有違法問題。
香港執業律師黃國桐解釋,任何人只要合法入境香港且連續居住滿7年,就可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以及證明身分用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不會影響居留權但黃國桐說,「居留權」是「權利」不是「國籍」,無法像國籍一樣放棄;龍可向香港政府表態放棄,甚至把香港身分證退回,但並不影響龍在香港的永久居留權。
黃國桐表示,若未來龍應台突然又想申請在香港永久居留,只要能提出她曾在香港連續居住7年的事實,香港政府還是要發給她身分證。
至於香港護照部分,黃國桐說,香港護照必須要同時具備「永久居留權」及「中國國籍」,而中國《國籍法》中認定有無中國國籍是依「人種」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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