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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Wong 於 2010-7-8 13:16 編輯

梁 廷 鏘 急 覓 律 師 「 求 救 」

   寇鴻萍丈夫梁廷鏘(Patrick)爆出涉嫌迷姦少女案後,前日已返港,他對傳媒的追訪全面封口,拒絕回應有關案件的真偽。不過,昨日有周刊大爆案情,傳聞言之鑿鑿。昨早梁廷鏘偕同兒子往律師樓,爭取時間為今次桃色官非尋求打救絕招。

  梁廷鏘日前因涉及在旗下夜店迷姦醩模,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消息傳出後,多個傳媒爆出不同版本,昨日又有周刊大揭案情,更有圈中醩模開腔指有人比較「多手」,情況似乎相當不利。梁廷鏘太太寇鴻萍亦向教友求助,請一眾教友為她進行代禱,祈求上天保佑家宅平安。

  有桃色是非前科的梁廷鏘,今次惹來如此嚴重官非,他雖是律師出身,也不得不尋求大狀出手相助。昨早11
時許,梁廷鏘和前妻所生的兒子梁作華由堅尼地道住所出發,大批傳媒尾隨兩人到達金鐘海富中心,原來兩人約見律師。商廈保安發現記者人數眾多,派出多位保安人員守住電梯大堂維持秩序,並一度勸記者離開。

  被大批傳媒包圍的梁廷鏘神色凝重,對記者任何提問更表現得非常謹慎,絕不肯透露半點風聲,不管記者問及任何有關迷姦案,他均表示:「唔答,唔答。」其後他和兒子乘電梯到黎得基、何福康律師行。直至下午2時許,商廈的保安人員告知記者,梁廷鏘已從另一邊通道離開。梁廷鏘成功避開傳媒,記者於是前往中區警區總部,事緣他昨日應要前往該警署報到,但記者並不見其蹤影。

  此外,記者昨日也不見寇鴻萍步出寓所,她昨午於微博寫到:「今天身體很累呀,需要在家休息。」看來已被丈夫的官非搞到無精神外出。而寇鴻萍的大女兒唐貝詩昨午也在微博發牢騷:「又是這本周刊亂Up當秘笈。」擺明不滿周刊對後父涉案的報道。而唐貝詩連日來困在家中玩電腦作樂,昨晚又更新微博:「啊呀,很多想說的話啊。」

  另外,莊思敏昨日出席活動時直言認識Patrick,間中也會到涉案夜店Fevar消遣,並覺得梁廷鏘為人Gentlemen:「他無論對男或對女也很熱情,但我沒試過被他不禮貌或『多手多腳』對待,所以我不相信他會做這些事,我與他相處時他很Gentlemen。(下次去夜店會否小心一點?)我向來也很小心,不但是夜店,作為女孩子出夜街也要小心。」

  而楊哲寧與女友Joy出席其與友人合資數百萬開設TASSELS鞋店時談到梁廷鏘事件:「我與他不太熟,已很久沒有去Fevar。(覺得事件很震驚?)沒有,我不太清楚發生甚麼事。(近來有與他見面嗎?)碰到過,但沒有相約出來。(會祝他好運嗎?)這報道很初步,暫時不知發生何事。(相信他為人嗎?)一向見他也OK的。」



"....請一眾教友為她進行代禱,祈求上天保佑家宅平安...."
佢不如去佛廟好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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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交咗保護費(donation), 上天一定識DO!
教友請為他進行祈禱
人生有個真正朋友的確好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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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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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
CWong 發表於 2010-7-8 14:09

係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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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ant to know who is that leng mo
如果小弟有日失左蹤你地唔好掛住我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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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廷 鏘 警 署 報 到 秘 道 離 開


梁 廷 鏘 捲 入 迷 姦 案 後 成 傳 媒 追 訪 目 標 , 惟 昨 日 未 見 出 現 。

  (星島日報報道)名媛寇鴻萍富商丈夫梁廷鏘捲入女大學生迷姦案,昨午往警署報到,並接受認人手續,其後獲准以五千元繼續保釋,至下月中再到警署報到。梁先後在兩間警署共逗留逾句鐘後,疑由秘密通道離去,以避過警署門外等候的傳媒目光。目前,須等候受害人的DNA化驗報告及律政司指示。

  富商梁廷鏘涉及迷姦案昨日到警署報到及接受認人程序,後獲准繼續保釋,至下月中再到警署報到。洋名 Patrick的商人梁廷鏘,現年六十三歲,涉及一名模特兒大學生的迷姦案被警拘捕,經保釋後昨日需返回警署報到。

  昨午三時許,梁由律師陪同下,乘車抵達中港道海傍分區警署,警方在確定其身分後,由負責調查的中區重案探員帶入警
署證人房內,並安排女受害人前來進行認人手續,程序歷時大半小時,至下午近四時結束。

  隨後,警方再安排梁以車輛送往灣仔警署,辦理續保手續,仍獲准以五千元保釋,當律師替他辦理手續後,約至四時許,梁疑由秘密通道離開。

  逾百名報章及電子傳媒記者,昨晨九時前已抵達海傍警署門口,在烈日下等候梁的出現,但由早上至下午,仍一直未見梁出現。直至下午四時許,有消息指梁已由海傍警署轉至灣仔警署,各傳媒機構隨即派員兵分兩路,再趕往灣仔警署,留守前後門,但整日俱未見梁影蹤。

  據消息指出,警方已將男涉案人及女事主的DNA,交由政府化驗所作DNA化驗,惟相信要在本月底前才有結果。警方會將所有搜集的證據,交由律政司作詳細研究,再等候作出指示。

  警方發言人稱,涉非禮及強姦案的六十三歲男子,昨日到警署報到後,已獲准再以五千元保釋,至下月中旬再到警署報到。

   案件發生在上月二十七日,一名二十五歲女大學生兼模特兒,前往蘭桂坊梁廷鏘開設的酒吧消遣,遭一名自稱為酒吧東主的男子免費招待飲酒,女事主疑飲下被落有迷藥飲品而昏迷,復被人帶至酒吧內一間貴賓房強暴,之後,更遭人抬出後巷,受害人翌日帶同律司到中區警署報案,中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偵查。
2010-07-09
人生有個真正朋友的確好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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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係最大
habitrailspace 發表於 8/7/2010 14:17


所以做錯事係会俾天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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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做錯事係会俾天修!
CWong 發表於 2010-7-8 16:07


唔信!好多壞人重生out out 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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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 CWong


   佢覺得係錯 就唔會做啦
梗係佢覺得啱先會做
佢唔會因做錯咗而受罰
只會係因人哋認為佢做錯先至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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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都係o個句~ 男人逢場作興, 做老婆既, 為左家庭幸福好多時都隻眼開隻眼閉~

今次呢單野全世界都知道了, 點算好呢~ 仲可唔可以扮冇野呢...

莊思敏昨日出席活動時直言認識Patrick,間中也會到涉案夜店Fevar消遣,並覺得梁廷鏘為人Gentlemen:「他無論對男或對女也很熱情,但我沒試過被他不禮貌或『多手多腳』對待,所以我不相信他會做這些事,我與他相處時他很Gentlemen。
CWong 發表於 2010-7-8 13:15


呢個回應好好笑, 其實係人地對你冇興趣o者, 唔代表佢係gentelmen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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