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但, 如果個社會同政府唔公平公義, 漠視市民, 侵犯個人權利, 甚或以權謀私, 咁破壞社會order, 係當政者而非為權利公義而抗爭既人民.

閣下是在生安白造。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亦是全世界最自由經濟體﹐這些都是被國際社會所承認的。
若巿民認為其個人權利被侵犯了﹐理應告上法庭﹐申情司法覆核﹐並唔係去破壞社會秩序。
犧牲其他人既權益﹐來達到自己既目的﹐這是卑劣及可恥既行為。

TOP

香港人用平靜的手段爭取了二十幾年了,毫無寸進,而且受到大陸化影響、,民主越來越渺茫

這是眼睜睜講大話。
香港自回歸中國後﹐政制上依照香港基本法在循序漸進地民主化。
立法會民選議員比例增加了﹐政改方案亦通過2017年普選特首﹐之後全面普選立法會。
現在搗亂的那班顛狗﹐搗亂既籍口只是要推翻基本法﹐要一步到位的全面性民主改革。
最近北非也有要一步到位的全面性民主改革的國家﹐其改革的過程和後果也是災難性的。

TOP

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11-7-14 16:25 編輯

回復 27# ricrick

若閣下認為取消替補基制有違基本法﹐大可先申請司法覆核。

TOP

要低水平管治高水平,就是問題所在

閣下奉作神明既顛狗黃﹐我就唔覺他水平有幾高。

TOP

昨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但不獲受理,法院指草案仍在諮詢階段,難以判斷是否違法。

正是﹐法都未立﹐立法會票都未投﹐甚麼剝奪權利﹐其實還是在諮詢階段。
即係問下都唔得﹐係死罪。
香港若繼續係甘﹐真係沒救了。

TOP

回復 31# sheep

打官司贏了先講

TOP

回復 38# ricrick

文明的做法﹐是寫信/打電話給那些有投票權的立法會議員﹐表達你的意見。

TOP

政府數夠票啦,霸王硬上弓,甘仲可以仲可以點?
ricrick 發表於 2011-7-14 17:26


如果是合乎基本法的話﹐閣下身為巿民﹐就應該尊重立法會的決定。
如果應為是非法的﹐就申請司法覆核﹐前提是議案要先通過。

TOP

soli 兄實在太理性了... 唯一既解釋就係因為根本燒唔到去你果度. 哈哈~
mcjohnjohn 發表於 2011-7-14 17:44


不理性的話﹐民主就會變成民粹﹐甚至暴民主義。
就好似北非那幾個茉莉花革命國家一樣﹐對社會造成災難性的傷害。

TOP

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11-7-14 18:11 編輯
同你講多哂氣啦,係一個根本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下,低層聲音要上面當權者聽到,
一定要大聲,一定要夠人多 ...
ricrick 發表於 2011-7-14 18:06

這個就已經是偏向暴民主義。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