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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南亞裔初生男嬰日前被棄置在大欖青山公路旁草叢,涉案24歲母親昨承認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裁判官斥責被告任由親兒被棄山邊逾11小時,所干犯的罪行與年紀不符,幸男嬰未有遭受傷害。
裁判官下令索取無業的巴基斯坦籍被告Bibi Maria(24歲)的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其間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目前由她照顧的2歲次子及涉案男嬰,則於下月17日作兒童保護令申請。
遺棄逾11小時 修路工發現
辯方求情稱,被告育有3名子女,4歲女兒交由家鄉親人照顧,2歲男童則隨她居於朋友家中。依靠綜援維生的被告06年來港後一直未能適應,正申請與巴籍丈夫離婚,而男嬰生父亦離她而去;她當時愚蠢地認為,男嬰遭發現後可轉交社署代為照顧,事後已深感後悔,請求法庭判刑時能考慮其特殊背景。
案情指出,事發於本月21日早上8時許,一名路政署工人發現只有5日大男嬰被遺棄在屯門海事訓練學院附近的山坡旁,男嬰僅穿上尿片,身上更有螞蟻,遂報警求助。男嬰被送往屯門醫院,經檢驗後發現身上尚連覑臍帶,但身體狀正常,未有受傷。
警方調查後於翌日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棄嬰,並透露男嬰是她與巴籍男友所生,惟男友已告失蹤;男嬰於本月16日在屯門醫院出生,並在20日晚上7時由被告帶同出院,被告打算到大欖的村屋門前遺棄男嬰,惟的士司機把她載往附近巴士站便離去,被告遂步行15分鐘至事發的無人山邊,遺棄男嬰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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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the mom is 24 yrs old...already 3 kids.....if she doesn't want any more kid...at least try taking some 避孕藥 for precau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