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快樂牛郎 於 2008-11-18 09:50 發表 
同意
不過呢D野沏得就沏
間野又唔係你有股份
理得佢咁多
都係既, 間野又冇我份, 我都唔駛理佢咁多.
但小弟覺得唔應該咁就判人死罪. 比垃圾客人食, 對於一間食肆黎講, 呢件事絕對影響生意.
如果呢件事係真既, 咁就抵佢死啦. 但如果件事係假既, 咁就會影響到好多無辜既人. 有可能會有KFC執粒, 員工會被裁, 咁都好可憐啦.
雖然針唔吉到肉唔知痛, 小弟都唔係o係KFC做野, 但係我真係唔想見到有人無辜受害only.
小弟同情心有D氾濫, sor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