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個Amina 係有錢人, 果佢重d 果條罪應該係難d 入罪. 為左告得佢入, 一於告一條輕d 既, 今次一定要令佢有罪! 果d 示威者, 唔小心邂親下特區公安, 其實都冇乜事, 一於扮哂告佢條重既襲警罪, 應該告佢唔入, 又可以扮哂依法行事.
當然, 以上全部都係小弟既假設... 不過法律不外乎人情. 尤其係一d 可以用人情既地方, 用得好又唔失大體其實真係唔易做. 唔講咁多喇, 講太多比人告我防礎司法公正就PK了, 到時搵鬼可憐我?!?!
mcjohnjohn 發表於 2010-12-23 01:16 
咁下次我叫個有錢佬來摑你一巴,仲要全程拍住片,但你都唔使指意告得佢入 lu 喎?In fact,全特區嘅公安都可以俾有錢人摑啦?
有病...
法律不外乎人情...中國之所以係一直都係人治國家而非法治之區就係因為有太多好似你呢啲咁嘅人,思想依然停留響封建時代,講埋啲咁嘅廢話。法就係法,人情就係人情。而香港本來健全嘅法治就係俾你呢啲咁嘅人蠶食同破壞晒!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