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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錦上添花 李嘉誠大宅獲贈萬呎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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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錦上添花
李嘉誠大宅獲贈萬呎樓面

本港首富長江實業主席李嘉誠,因家庭枝葉繁衍而重建舊居深水灣道 79號大宅。經過近五年時間,新大宅終在上月獲屋宇署批出入伙紙,同時亦披露了物業獲豁免樓面竟然超過批建樓面的一倍,完全秉承了集團「舔盡」的本色。政府今次贈送近萬平方呎樓面,為首富的新居錦上添花。

根據資料顯示,雖然深水灣道 79號地契限定,業主在該幅地皮上,不可興建超過一幢洋房,但在屋宇署資料內,建成的李氏大宅,樓高 4層,設計上可分為 3個分層單位,及 1層提供 5個車位的車庫。

該署更進一步披露,大屋建成的獲批建總樓面約 8,842平方呎;然而,獲豁免的樓面,包括停車場及上落客貨位面積、機房及相類設施面積、環保樓面面積、以及附屬康樂設施等面積,竟然高達 9,165平方呎。

以獲批建樓面 8,842平方呎計,其發水比例接近 1.04倍,當中停車場的發水樓逾 6,019平方呎,佔建成樓面 68.07%。至於屬於康樂設施等發水樓面,也佔近 15.3%。

深水灣道 79號舊居的變身工程,由李嘉誠愛將長實執行董事吳佳慶丈夫、本港著名建築師凌顯文親自操刀設計。整座豪宅重建後,准建面積是 8,842平方呎,呎數取其「孖八」的發財好意頭,明顯是要討好篤信風水命理的李嘉誠。

大宅位處低密度發展區,根據本港規劃條例,車位數目受到限制,所以屋宇署只批准李嘉誠在舊居興建 5個泊車位。不過,根據署方昨日公佈的資料,車位總面積竟然多達 6,019平方呎,即平均每個車位面積佔 1,204平方呎,比大部份港人的「蝸居」還要大兩、三倍,盡顯李嘉誠「尊貴」地位。

已取得入伙紙

該大宅設計上分作 3層,似有意讓長子一家,及次子一家各佔一層,另一層則屬意自己天地。現時大宅重建完成,並獲批入伙紙,但未知超人一家老少,會否趕在農曆新年入伙,在新居歡敍天倫。

對李氏大宅發水一事,本報向長實方面查詢,但一直未獲回應。

而屋宇署發言人則表示,該署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許可下批出有關的豁免樓面面積,因物業已取得入伙紙,任何人士均可前往樓宇資訊中心,免費申請查閱相關建築圖則,亦可付費購買。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旭明指出,現時物業發水元凶正是停車場,發水比例一般都達約兩至三成,獨立屋的發水比例會更高。

根據現有法例,會依據項目是在市區或郊區、是否近鐵路車站、以及興建單位面積大小等因素,去決定項目提供車位的多寡,如一些郊區及面積超大的豪宅物業,其車位對單位數量便會越大,其中洋房的比例又會更大,一幢獨立屋甚至可配四、五個車位。而一些近鐵路車站的中小型項目,車位與單位之比便越小。

65萬元購入

政府早洞悉發水樓的禍源,但就要至 08年才肯痛下決心,向業界進行諮詢,要整頓發展商「濫發情況」,並最快本周便會公佈新的限發水樓細節,和鐵定明年 4月切實執行有關細節。

深水灣道 79號建於 1957年,當年事業漸入佳境的李超人,於 63年斥資約 65萬元購入,作為一家人的安樂窩,並見證一家的悲歡哀樂。

居住超過 40年後,李氏因見同居的長子李澤鉅,已兒女成群,遂於 06年入則重建大屋,同時與政府修改土地內部份地契條款,於 08年繳付 5,400多萬元補價。超人在物業重建期間,曾遷居於南區另一個豪宅物業,壽臣山徑獨立屋內暫住。

李嘉誠深水灣道 79號大宅面積分佈
•獲批建總樓面 8,842方呎
•停車場及上落客貨範圍獲豁免樓面 6,019方呎( 68.07%)
•停車場及上落客貨範圍以外獲豁免樓面 1,130方呎( 12.78%)
•環保設施獲豁免總樓面 666方呎( 7.53%)
•其他獲豁免項目的總樓面 1,350方呎( 15.27%)
註:括弧內為佔獲批建總樓面百分比

SO .. the 8842 ft .. is only Car Park plus some whatever??

So, how big 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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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 ... 10/12/30/134376.asp

指李嘉誠大宅獲贈萬呎樓面 知情人士:完全是笑話
2010-12-30
長江實業集團主席李嘉誠重建位於深水灣道七十九號大宅,日前獲批入伙紙,有報道指大宅獲贈萬呎樓面,據權威知情人士表示,李家新大宅可住樓面僅九千多呎,何來獲贈萬呎樓面?所謂獲豁免呎數,其實絕大部份是將露天車位變成有蓋車位,並於○八年向政府作出補價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完全沒有「贈送」樓面意味。消息人士直言:「某報的報道是一個笑話,完全創作出來,一點道理也沒有。」

        消息人士對本報指,李家大宅總樓面面積八千八百四十二呎,獲批豁免面積如環保露台等少數樓面,一般人也可申請得到,即使將五、六千呎、本是露天車位變成地下那一層的有蓋車位,一般人也完全可申請得到。政府在○八年要求李家補價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主要理由是將露天車位變成有蓋車位,令建築物外觀改善而要求補價。李家當時原認為補價頂多值幾百萬元,而非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但李家決定不爭拗,接受補價建議,主因是一次過的私人發展,無後續影響,且諒解政府考慮涉及李家,為避嫌疑,故要求較高補價,所以最後不爭拗而接受補價建議。

        主要涉停車位 補價5400萬

        消息人士指,事件被扭曲為李家獲贈萬呎樓面,事實是這些面積既非政府相贈,李家亦超乎尋常地補高地價,而涉及主要是停車位而非室內可供使用住宅樓面,本來李家大宅可在室外停泊七、八部車,車位亦無增加,而有關報道扭曲為李家有「舔盡的本色」,完全與事實不符。

        現行條例下,申請人旗下項目只要可趕及明年四月一日前批則,無論屬洋房還是分層住宅,均可不按總發水上限一成的要求作發展。事實上,在「舊制」下,政府部門可按個別項目實況,決定各部份(如車房、冷氣機房等)的豁免樓面比率。消息人士認為,李家大宅車位改變及補價完全沒有利益輸送,普通人亦可申請得到,李家補價比一般人更高,可以一項一項拿出來講清楚。

        現行條例 人人可申請

        消息人士感歎,有關報道扭曲事實,胡亂暗示政府同李家有利益輸送,對李家極不公平。

        本報記者
祝大家永遠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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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ft?? Total ?

Wah .. then most of you LYK in Van/Richmond ..  living in a bigger house then Super Li w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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