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女律師“妨害公務”服刑兩年後出獄 罪狀仍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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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cwkwok
時間:
2010-6-27 22:54
標題:
女律師“妨害公務”服刑兩年後出獄 罪狀仍成謎
轉自《南方人物週刊》
女律師“妨害公務”服刑2年後出獄
阻止強拆還是毆打他人
4月14日 星期三 晴
9點30分,我被叫出監舍到談話室接受了最後的檢查,他們把我的雙拐拆卸分離,將我放在裏面的十二張申訴書和我慘遭虐待的圖片搜出不讓帶出。我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內衣內褲和襪子全部被脫掉接受嚴格的檢查,直到她們認為確實沒有東西藏在衣服裏面才讓我穿上衣服。經過40分鐘的折騰,他們才將我送出大門。老伴女兒和好朋友來接我。
律師倪玉蘭這一天出獄。當晚,她在一家小旅館洗了一年多來第一個熱水澡。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兩年,刑期從被羈押的2008年4月15日算起。那一天,按照倪玉蘭的說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糾集一群人,沒有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拆,倪玉蘭架著雙拐與他們理論,結果被警察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進派出所。
公檢方的版本則是,倪玉蘭暴力阻礙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鴻橋受輕微傷,被民警傳喚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調查,當日11時許,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談話室內,倪玉蘭不服從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體,致使其睪丸挫傷,被當場抓獲。
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接處警記錄顯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衚同19號,“我所民警及巡邏車均在現場,無打人現象”。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據此認為,說倪“毆打他人”是誣陷。
在獨立導演何楊的紀錄片《應急避難場所》裏,倪玉蘭對著鏡頭說:“到了派出所以後,他們把我關進小黑屋,先讓保安揍了我一頓,一會誰進來就踢我一腳,踹我一腳,把我從地上扔到沙發上,又從沙發扔到角落裏。我要求上廁所,他們就讓我爬著去,不然就是違反派出所的管理規定。”
倪玉蘭住了一天就搬出來了,120塊一晚太貴。
代理敏感案子
4月17日 星期六 陰
今天是我獲釋的第四天。前兩天片警找老董說,監獄已將我釋放的信函發送到了西城區政府部門,至今他們沒有對我的居住和生活有任何說法。
他們早就無家可歸了。2008年11月,倪家的房子被徹底剷平。
1986年,倪玉蘭從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分配在中央某單位,同時在正義律師事務所兼職。1994年,她又被安排到中國國際貿易總公司做法律顧問。從2001年開始,倪玉蘭代理了一些敏感的案子。家裏一些親戚給她打電話,別跟政府作對。大家都害怕和她聯絡,不然就會被“調查”。
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奧成功。2002年4月27日,西城區新街口四條55號強制拆遷現場,很多拆遷戶前去聲援業主,倪玉蘭舉著相機也在其中。後來她被指控對現場工作人員和民警施行暴力,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倪玉蘭則說,她的左腿就是那時被打得肌肉萎縮,從而再無法正常行走。
2002年,倪玉蘭被吊銷了律師執照。2003年出獄後,她腿腳不便,就在家裏接待訪民和維權者。“我們是為了尋求一個真理,我們走法律途徑,沒有任何過錯。”
她教他們寫材料,告訴他們要簡單明了,不要啰啰嗦嗦,“不然別人不愛聽”,也不要寫那些過激的話,有基本事實和證據就好了。
開始流浪生涯
4月20日 星期二 陰
今天是我獲釋後的第七天。老朋友見面百感交集,熱淚盈眶。人們在探討一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正當維權依法反映問題,卻要被判刑,被勞教,被拘留。
4月28日 星期三 晴,大風5-6級
今天是我獲釋的第十五天。我和老伴在旅館小屋住了14天,從22號這天起我們就沒安寧過。上午我們就搬離了。下午我們到南河沿皇城根遺址公園避風。今天是我和老伴開始流浪生涯的第一天。
他們在路上撿到一個紅色的編織袋,拉鏈有點壞了,但是還可以裝東西。這樣,他們的家當就增加到了一個、兩個、三個編織袋。遺址公園裏有半下沉的廣場,那裏風稍微小一點,也有太陽,他們就呆在裏面。這兒是應急避難場所。
天慢慢黑了。一個保安指點他們,五四大街地下通道那裏風更小一點。平日,那裏總是有流浪漢呆坐、徘徊。他們在那裏過了一夜。
表達能力直線下降
5月8日 星期六 陰 大風
下午高老太給我買來了衣服和食物。衣服的顏色特好看,這是我兩年多以來第一次穿這麼好看的衣服。
通過朋友介紹,何楊從5月上旬起開始跟拍倪玉蘭,他拍了10天,原本以為這只是一個慘烈的故事,但是倪玉蘭讓他感到意外。“遭受了這樣的苦難,大多數人都會變得激憤、偏執,甚至自暴自棄,但是倪玉蘭仍然這麼平和,她似乎有消化苦難的能力,或者說,她是站在苦難之上的。”
她第二次出獄的時候,還是帶出了一樣東西,他們沒檢查出來。那是寫在衛生巾上的《認罪悔罪書》,第一句話是,“我是被稱為罪犯的倪玉蘭。”
在講述到最痛苦的經歷時,她的表情也沒什麼變化,好像在敘述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情。然而她卻偷偷在公共廁所裏哭泣——兩年的牢獄生涯讓她的表達能力直線下降,為了重新流利地說話,她朗讀報紙,但總是不停地念錯。燈光也成了可怕的東西,監舍永遠是一排白晃晃的日光燈,現在,她在日光下能看見的字,在燈光下就看不清楚。
何楊拍了10天,剪了7天,6月1日成片,6月5日傳到網上。他開機兩天,從自己的機器上監測到下載人數超過了兩萬,“後來種子散佈出去,就沒法統計了。”
網友“圍觀”派出所
6月10日 星期四 陰轉晴
今天是我們流落街頭的第44天。晚上6點半多,網友小袁看望我,給我捐款,教我如何使用微博。
網友第一次行動是15日。14日晚11點,東華門派出所一警官強行將倪玉蘭夫婦的包裹裝車,並將人帶入警局。倪通過短信和微博求助,8名網友趕來要人。15日淩晨4時,派出所放人。
隨後部分微博用戶發出消息,號召大家6月16日端午節晚上和倪玉蘭共度佳節,品粽消夏。
16日將近晚上7點的時候,網友們在五四大街的地下通道見到了倪玉蘭夫婦,大家正在握手寒暄時,“警察呼啦一下就下來了。”
派出所外,網友們唱起了國際歌。接近晚上11點,張大軍等網友在警察的“護送”下有序撤離,在空曠的王府井大街,響起了這樣的口號:倪玉蘭,回家!
倪玉蘭次日淩晨1點被警方送回了西城,住進一家賓館,臨走時警察對她說:“你別在網上罵我們!好話也別說。”
回憶這一段時間,她慣常平靜的神色不見了,開始笑起來。
香港高登論壇的有關討論
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x?type=BW&message=2409403
蘋果日報有關報道
http://news.kennylam.com/14181066.html
其實響中國大陸都有D有GUTS既人, 有GUTS既傳媒...希望大家唔好成日"大陸喱, 大陸喱" 咁叫...咩地方都有好人, 有壞人架喇...
作者:
habitrailspace
時間:
2010-6-28 07:57
Bejing's Finest
作者:
fibbi
時間:
2010-6-28 08:41
不過睇到呢啲報導仲心酸,有guts嘅人嘅下場係咁慘。
作者:
kingkong123
時間:
2010-6-28 08:59
所以就需要社民连咯, 没社民连总有一日香港会变成甘咯
作者:
rainbow-davie
時間:
2010-6-29 05:02
where is Soli? say something la.
作者:
MAXIMUS
時間:
2010-6-29 07:21
The CCP law is a joke
作者:
MoiRhapsody
時間:
2010-6-29 12:10
[Soli mode]
咪講左囉~妨害公務罪嘛~
咪去上訴囉~~做咁多小動作一定係收左CIA錢黎阻礙、抹黑中國完善既憲法啦!
[屌你啦]
作者:
soli
時間:
2010-6-29 15:32
對只有一面之辭既報導我一般係唔會理會。
作者:
MAXIMUS
時間:
2010-6-2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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