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罵「你太太陪人睡」 判賠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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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versa
時間:
2008-3-26 21:10
標題:
罵「你太太陪人睡」 判賠6萬
討會錢嘴賤挨罰!一對擔任互助會會首的夫妻,因索討會錢一時情急,竟口不擇言,影射會腳與人有染,不僅雙雙挨告被判刑,還要賠對方精神慰撫金六萬元,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為討會錢爆粗口
家住嘉義市的鄭建榮(三十七歲)、沈雅珍(三十六歲)夫妻,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到嘉義市警局新南派出所,向警員鄭育英追討鄭妻黃惠芬欠的會錢,向鄭表示:「你太太跟很多男人都有金錢往來,而且都陪睡覺!」
同日下午,鄭建榮夫妻又到鄭育英岳母家討會錢,鄭建榮當場說:「妳女兒跟外面男人交往複雜,跟人家睡沒關係。」沈雅珍在旁附和:「我與黃惠芬多年朋友,不知道她出去外面會四處和男人睡覺。」
黃女事後提起誹謗告訴,嘉義地院判處鄭建榮有期徒刑三月和拘役四十天;沈雅珍判處拘役四十天,均可易科罰金,兩人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改判鄭建榮有期徒刑一個月十五天和拘役二十天,可以每天一千元折算罰金,沈減為拘役二十天,不得上訴。
黃女另請求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五十萬元,嘉義地院判鄭姓夫妻連帶賠償黃十六萬元,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改判賠六萬元,不得上訴。
索討會錢 注意事項
.催討會錢應平心靜氣,不可訴諸暴力
.若遇對方故意賴帳,可寄發存證信函索討,以為日後訴訟時作為有利憑證
.可商請雙方信賴人士居間協調
.可透過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不管調解成立與否,都可作法律有利證
.透過司法程序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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