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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60714/vabb_r.htm
無牌顧問王迅因造假申請及逃稅總共承認8項控罪,去年10月被判7年刑期並罰款91.7萬元,處罰之嚴重是違反《移民法》案件中罕見。檢方的調查報告說,王迅為客戶造假收取的顧問費總金額高達1,000萬元,屬於王迅個人獲利即高達270萬元,牽涉其中的楓葉卡及入籍申請人數高達1,200人,大多數是中國公民。
王迅案的檢控官哈珀(Bruce Harper)已不只一次對傳媒說,這些造假個案最終不是申請被拒,就是已經取得的永久居民資格也會被取消,即使當中已取得公民,也有可能被追溯並撤銷其公民身分。
移民律師李克倫認為,移民部若追究申請人的造假責任,則不排除一些已取得公民資格的人士,其公民身分將被取消,而這些人若也已經放棄原來國籍,那麼是否將成為無國籍人士,值得注意。
CBSA調查報告指,王迅從2007年開始為客戶申請造假,移民官開始注意王迅的造假,是因為發現在卡加利的一個地址,竟然被非常多的申請人用來作聯絡地址,因此察覺不對。
報告指出,CBSA是在2012年開始調查王迅案,前後歷經兩年時間,主要調查王迅所屬兩間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以及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並且在一次搜查當中,查獲165本中國護照,但本案牽涉的申請人其實更多。
調查說,王迅造假的文件範圍非常廣泛,包括為客人製造假的入境簽章、假的就學證明、假的工作證明,只要是客人申請需要又無法提出的文件,王迅均能造出假的。
受僱於王迅的7名員工,也因為涉及移民造假及詐騙等罪名也被檢控,其中有兩人一直屢傳不到而被通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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