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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ockypath 於 2011-9-13 09:56 編輯

還是那一句 - 趕快告警察和政府,讓法院判個清楚。

堅持警方不能設立保安區的說法根本就是可笑而且是自欺欺人。

警察在特定情況下當然可以徵用居民財產和物業。TVB劇集有很多這樣的場面。

我之前就提過我奇怪學生竟然被允許進入100米範圍,因為一個手榴彈是完全可以在這個範圍內造成傷害。 最基本的preventive measures是要做到的。

國家領導人會有親民活動,但都是在確定受攻擊的可能性很低的情況之下才進行的。 中國總理(不記得是朱鎔基或是溫家寶)就曾在SARS期間到我們北京分公司的同事的幾戶鄰居家探望。小區也沒有被封鎖,而大部分居民根本就不知道總理有來過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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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府打官司?知唔知律師,仲要係大律師幾貴?唔係一般升斗市民可以負擔。 ...
fibbi 發表於 2011-9-13 23:56


一些政治團體之前一直在攻擊政府說政府做事沒有法律支持。他們當中不少是律師或律師團體。 他們若真的是為民請命而不是在做秀抽水,那他們就應該替老百姓出頭,不是只說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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