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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無聊﹐我就幫幫Moi哥找條文。
<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範> 78規範
第30條 多層磚房的高度超過本規範第29條表4規定時,採用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加強。當高度超過表4規定3米左右時,每隔8米左右在內外墻交接處及外墻轉角處設構造柱;當高度超過表4規定6米左右時,每隔4米左右在內外墻交接處(或外墻垛處)及外墻轉角處設構造柱。

附錄六 本規範用詞說明

(一)執行本規範條文時,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中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一般採用“必須”
反而詞一般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一般採用“應”;
反面詞一般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一般採和“”或“一般”;
反面詞一般採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況下均應這樣做,但硬性規定這樣做有困難時,採用“應儘量”。
5.表示允許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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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09-8-19 21:12 編輯

看來Moi哥終於肯做下功課﹐相信終於有看到所謂規範係咩一回事。
但你貼呢部份出黎有咩作用呢?呢個係規範既目標﹐並非標準。
既然有看﹐我就可以講D細節D﹐首先﹐學校被列作乙類建築﹐是在舊年地震之後﹐地震前是丙類建築﹐請參考1995年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所謂大震不倒﹐意思只係話比防震烈度高1-2級而不倒。
北川防震烈度係7﹐但地震烈度係11﹐所以即使係達到89規範既目標﹐會否倒塌也是要靠運氣﹐所以你貼上面既出黎係無意思既。
如果要講绵竹富新小學﹐就要用78規範﹐標準就更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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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绵竹富新小學的牆用的磚牆只有16厘米厚。
跟據78規範第29條,
學校用18厘米的牆只可勉強起9米高,僅僅夠三層,
如用16厘米的???

稍有選擇並不代表可以完全不落差太多,虧到底。 ...
MoiRhapsody 發表於 2009-8-19 19:31

Moi哥你認為不能落差太多﹐咪不能差太多囉﹐但如果要用你既定義黎告上法庭﹐好似唔係幾夠力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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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你自己都話 “雖無法可究,但於理不合”﹐ 即係無犯法﹐o甘如何追究呢?
跟住你自相矛盾o甘叫口號﹐係咪腦筋有問題呢? 定係純粹咒中國呢?
89規範是有必須遵守的條文﹐但人家沒犯。(如果有﹐咪列出來囉)
沒犯到規﹐即乎合當年既規範﹐又如何是豆腐渣?
不是豆腐渣的話而傳媒/維權人士硬說是豆腐渣﹐算不算抹黑﹐甚至造謠?
Moi 哥算係做左功課﹐而加再睇返你上幾版貼既Youtube, 有線新聞既報導算唔算不盡不實?或錯漏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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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09-8-21 09:36 編輯

57# MoiRhapsody

「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設防烈度採取抗震措施。」
對呀﹐規範理寫著必要做的都做了﹐你還可以告甚麼?
如果經查證真的是05年落成的大樓,依情況也許有違規也說不定﹐請問是那間校舍05年起但倒塌了呢?
如只有16厘米厚,沒有構造柱,根本不能起樓房。

你說了幾次16cm﹐老實說我是skip了因為很無稽﹐現在我知道你為何這樣說。
因為是有線新聞裡面城大的某某說的。他說16CM但我不知道他在量甚麼。
你開HQ看他的尺﹐自己算算﹐那幅牆最少有20cm﹐ 如果不是城大的某某亂up﹐就是有線特意斷章取義老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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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09-8-21 09:36 編輯
這座明顯是混凝土五層建築物,就算是「低水平」的89規範,只能起12米,並不能起五層。 
一根構造柱都沒有站得住。

你看89規範5.1.2表﹐七度地區的混凝土學校可以起五層﹐但問題是不知道是那種混凝土﹐還有“應”並不是必需執行﹐要告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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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09-8-21 10:46 編輯

60# MoiRhapsody
「應」是嚴格執行,正常情况下必須這樣做。

這個"必須"是你自己加上去的吧。
這樣耍賴有用嗎? =_=

5.1.2之前有說明,醫院、教學樓等橫牆較少的房屋的總高度,應比表5.1.2 減3米,層數應要減一層。

我已減了﹐普通是可以起最多六層的

要告的是,在本應在丙類樓房內沒有抗震措施,審圖,監工,建築,驗收全不跟國家規範做事,做成嚴重人命傷亡。

那條必要規範沒跟足﹐你還拿不出來呢。

16厘米那裡,我已算清楚才說的。牆連灰有20厘米左右,受力的磚頭,只有16厘米。按比例自己算算吧。

雖然我不認為磚頭只有16厘米﹐但既然你也認了牆壁有20CM﹐那就合標準吧。

不看條文如何告上法庭﹐如何追究責任?
還是你Moi哥說了算? 要人治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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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oli 於 2009-8-22 08:16 編輯

62# MoiRhapsody

就算是專老屈既有線新聞也沒敢說是層數問題﹐你真係天才~
我記得北川中學現場有人說鋼筋太幼﹐那就可能是鋼筋混凝土建築﹐一般也可建35米﹐如何?
屬丙類建築並沒有好好遵照國家頒報的規範作好或沒有抗震措施,所有證據就在這裡,應是正當情况下是要嚴格遵守。

我就看不到你能列出任何一條被違反了的必需嚴守的條﹐只見你在亂叫亂吠。
應該並不等如必需﹐否則為何附錄要將其分開。你去見工簽約寫你返完工個老闆"應該"會出糧俾你﹐你會唔會去做?
還有﹐你再如此狗口長不出象牙﹐那討論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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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低質素言論﹐我無興趣再回復囉﹐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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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告過你囉~
自己檢討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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