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 03月 03日 星期一 09:05PM
因給父母家用驟減,機械工程碩士與父母反目,被追百萬留學費,區院法官裁定父母得值,兒子須要清還。住所一半業權屬代父母託管,業權亦敗訴。現年三十七歲姓陳的機械工程碩士,本與父母同住,
二千年結婚入住父母新購的青衣住所,承諾每月給父母七千五百元作租金,並按年遞增至最高一萬四千元,夫婦每晚回父母家吃飯,至○三年陳誕女後,嬰兒一度交母照顧。○五年六月起,陳新聘印傭照顧女兒,每月給父母的款項亦下調至七千五百元,令父母大為不悅。召開家庭會議又不歡而散,反目後,陳父要求兒子歸還赴英留學費用,陳當時答應,終對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