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本帖最後由 Lik 於 2009-10-17 00:15 編輯

Correction: I think this is from Fruit Daily? Not 100% sure.
黃毓民長子藏他人身份證被捕2009年10月17日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長子黃特漢,昨日被指管有他人的身份證,遭警方拘捕,至深夜仍被扣留在旺角警署。黃毓民昨晚證實事件,但兒子稱只是在街上「執到」證件,黃毓民已安排律師到旺角警署提供協助,他相信兒子有能力解決事件。根據香港法例,管有他人身份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 10萬元及入獄 10年。

父子數個月未見面

黃毓民昨晚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表示,知悉兒子因被指控藏有一張已報失的身份證,被警方扣留在旺角警署,但兒子稱只是在街上「執到」證件;黃特漢的妻子已聯絡律師到警署提供協助,暫未知道能否保釋外出。黃毓民坦言,至今已有數個月未見過兒子,但知道兒子早前曾與母親爭拗,情緒不太穩定。

黃毓民又指,早前曾安排兒子到其牛肉麪店幫手,但他嫌工作時間太長,結果未有再做,並因此與母親出現爭拗,至今已有數月未有跟兒子聯絡。被問及會否到旺角警署看望兒子,黃毓民直言「唔會」,坦言他本人也有很多問題處理。他強調兒子現已 27歲,已經成家立室並育有一名兩歲兒子,「佢應該有能力自己解決件事,如果犯法就要俾人拉,無犯法自然會放返出嚟,無論邊個個仔都係咁。」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晚 10時於旺角西洋菜街及亞皆老街交界,截獲一名黃姓男子,懷疑他管有他人身份證,至深夜他仍被扣留在旺角警署。

04年藏大麻判感化

年前在美國的社區學院修讀建築系的黃特漢, 04年曾承認在油尖區兩間賓館藏有大麻及藏有吸食毒品工具的罪名,被判感化 15個月,其間需按感化官指示戒毒。黃特漢去年 10月底接受雜誌《 Face》訪問時,稱與母親一起打理牛肉麪店,當時未見何異樣,每晚準時 7時到麪店幫手,收舖後即返家陪伴妻子。

如果小弟無記錯,毓民個大仔係患有情緒病,而且曾經係嚴重到要用藥物去控制病情嘅。再者,就正如毓民所講,如果犯法就要俾人拉,無犯法自然會放返出嚟。

-力

TOP

黃生個仔自己有妻有兒﹐但又無咩收入﹐D黑幫成日響黃家出入﹐見黃生個仔o甘慘﹐咪醒條窿路過黃生個仔打下﹐帶歇下佢賺返D錢﹐賣下假身份證﹐幫下D大陸黑工北姑﹐點知上得山多終遇虎﹐真可憐~ ...
soli 發表於 2009-10-17 17:18

除非你有能力響法庭上證明你所講呢件事嘅真確性,如果唔係你呢句說話其實已經可以構成誹謗罪。

我係 admin 嘅話就會即刻封/delete 咗呢個帖,因為如果唔係咁做嘅話,當時人就算告唔到 Soli,亦都可以轉告網站同 owner,向佢地提出索償。

-力

TOP

多狗餘:
再者,就正如毓民所講,如果犯法就要俾人拉,無犯法自然會放返出嚟。
Lik 發表於 2009-10-17 00:08

-力

TOP

at least we dont keep drug, but he (黃毓民長子) did, and being prosecuted and found guilty!!!!
chunsh 發表於 2009-10-20 12:04

Correction -- he was in possession of illegal substances (marijuana, IIRC) and he got caught.  Nobody knows whether you have possessed marijuana or other illegal substances, but it certainly seems like the likes of you haven't been caught yet~

-Lik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