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作假期簽證, 可謂一波廿三折.
要專誠請假去做那些只有辦公時間才可做的身體檢查,
取個無犯罪紀錄, 即是所謂的良民證甚麼的都算了,
第一個考驗就是他們要我提供美國的FBI record,
花了整整一個月, 幾經辛苦才查出該怎樣辦理,
本來, 一切於去年五月已塵埃落定, 簽證已批.
不過, 因為遊戲規則是容許參加者有一年時間考慮何時入境,
根據我這種懶感性又極端的性格, 我就用盡這十二個月,
不是刻意拖延, 而是一來想儲錢, 二來是想藉著這段時間,
看看香港這個鬼地方還有沒有甚麼好東西值得我留戀,
因為我是抱著移民般的決心離開香港的.
如果一年時間內, 也沒有半點叫我回頭的原因,
我走也走得心安理得, 名正言順不再回來.
我以為, 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
怎料, 今年年初, 發生了一件差不多改寫我命運的事情.
農曆新年假期期間, 我心血來潮到訪工作假期簽證的網頁,
赫然發現領事館修改了規例, 參加者必須要在體檢限期前入境,
一年內入境期限並非始算於簽證批准信發出之日.
那就糟了, 因為那個該死的FBI record,
令我體檢之日跟簽證批准日有三個月的落差,
我馬上跟領事館求證, 他們竟然說,
即使我個案早於修例前獲批, 我依然屬於受影響的一群,
要不我馬上出發, 要不放棄這個權利.
要知道工作假期簽證每個國家每人一生只限申請一次,
而我明明獲批, 突變永無出發日期, 是何等悲哀的一件事.
再說, 錯不完全在我, 領事館無故修例,
而官方網站仍列明入境有一年為限,
日子依據簽證批准信作準, 而我手上的信他們偏不願作準.
我當然要據理力爭, 怎說這也是我一個十年之夢.
不過, 這樣與官對話, 要有心理準備接受不公平對待,
所以此等情況要上訴, 一是動之以情, 或是說之以理.
從這時起, 我的生活完全陷入崩潰狀態,
跟領事的拉扯角力, 迅速將我精神耗損,
每一天都提心吊膽, 不知電郵中又藏著多少個計時炸彈,
心理壓力飆升至前所未有的境界.
我承認是我把事情看得太重,
但我亦是第一次將非愛情的事看得如此嚴重.
原來, 對我來說, 理想也可以比生命還要大.
加上當時正職的工作量更令我的心理負擔雪上加霜,
那時候的精神狀態, 比失戀最傷心的時期更壞更痛苦.
無止境的等待, 加上領事館不接受來電詢問,
一切只得採取被動態度, 對心急如焚的我來說,
簡直是折磨, 可謂比死更難受.
如是者, 過了一段最黑暗的日子, 終於看見曙光.
最後事情得以解決, 領事館願意為我重新發出簽證,
還說我是歷史上第一個獲得此等待遇的人,
就連他們的官方網站亦因為我的事件作出改動,
我很感恩, 同時亦覺得自己很特殊.
總之行程可以如舊, 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