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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患睡眠性交症
澳洲漢甩強姦罪
11/05/2008
【本報訊】澳洲首次有人在法庭成功以患上睡眠性交症(Sexsomina)作為抗辯理由,被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
紐倫拜市四十八歲男子斯彭塞被控於去年六月,在家中強姦一名代為看屋的女子。該女子表示當日早上送完男友上班後,返回屋子睡覺,醒來時發現正與一名男子進行性行為,初時以為是男友,後來驚覺是被告。
疑服安眠藥所致
斯彭塞承認誤進該女子房間,但是聲稱對於發生性行為毫無印象。一名精神病醫生作供時表示,斯彭塞可能患有與夢遊類似的睡眠性交症,他最後被裁定無罪。
本港精神科醫生方日旭稱,睡眠性交症十分罕有,成因未明,有說是夢遊的一種,有說是受安眠藥等藥物影響所致。他說曾醫治一名疑患睡眠性交症的婦人,有朝醒來發現衣衫不整,懷疑丈夫強行與她歡好,但丈夫堅稱太太知情。該婦人後來停服一種安眠藥後,再無發生此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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