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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本地新聞] 列市土地交易民事訴訟 資金及金主身分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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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合股購地建柏文計劃告吹拆伙現分歧
卑詩列治文一宗物業發展計劃,因為無法如期展開,部分股東擬出售土地,但其餘股東欲保留土地,雙方就誰人投資了資金而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中,列治文律師郭紅的信託賬戶被指匯入的一筆2,000萬元資金,其來源及真正擁有人的身分,在法庭聆訊時引發質疑。對此,郭紅表示她不認識被指真正擁有該筆資金的人士,更堅稱她只是「居中幫助雙方,沒有因為該宗交易而獲利。」
卑詩最高法院的法庭文件顯示,一對夫婦嚴清(Qing Yan,譯音)和于開明(Kai Ming Yu,譯音)於2016年6月21日入稟法庭,民事控告徐忠平(Zhong Ping Xu,譯音)、劉曉紅(Xiao Hong Liu,譯音)夫婦,律師郭紅及3家公司。
法庭控方訴狀指出,嚴清及于開明在2013年初聘請郭紅辦理移民加國事宜,郭紅介紹徐忠平、劉曉紅與他們相識。徐忠平表示有意投資列市明納魯路(Minoru Blvd.)地盤,用以開發民居及商用綜合柏文項目。此後他們簽署投資協議,計劃以4,000萬元總投資額,購買明納魯路5740、5760及5800號共3處地盤,其中5740號是卑詩保險公司(ICBC)前辦事處。于開明的投資額為1,600萬元,並擁有投資物業註冊公司40%股權。
部分股東不贊成賣地
後因該開發項目需要更多投資,嚴清、于開明夫婦曾抵押在中國的房產獲得貸款,徐忠平表示向他在香港的生意伙伴李真(Zhen Li,譯音)、穆毅(Yi Mu,譯音)尋求投資,這兩人是名為Sparkle Long及Double Wealth International兩家公司的董事。
法庭文件指出,其後,由於該個住宅及商用綜合柏文項目無法如期展開,部分投資者要求盡快把列治文該3處地盤出售,以取回資金,但其他人則不贊成出售,而希望繼續持有該三處地盤。因此,各方現在對簿公堂,以釐清誰人投資了資金在相關項目。
此後,有投資方因資金來源、是否及如何出售股份等問題發生分歧並展開民事訴訟。嚴清夫婦的指控包括未公開股份交易信息、未避免生意各方間的利益衝突、違反合約及未向原告方提供公司財務狀況等。
法庭文件也顯示,此案被告方曾於2016年8月4日及2017年1月23日向法庭提交應訴狀(答辯狀)。在1月23日的答辯狀中,被告方否認控方提出的指控,也指有被告尚未有律師、尚未獲得一些相關文件副本等。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郭紅及她的生意伙伴孫艾倫(Allen Sun,譯音)也因此成為幾宗民事訴訟的被告。
在其中一宗訴訟中,孫艾倫就一筆2,000萬元資金的真正所有者提出質疑。徐忠平稱他擁有該筆資金,但其他一些投資者在法庭文件中聲稱該筆資金的大部分,其實來自李真及在香港註冊的兩家公司Sparkle Long及Double Wealth International。
孫艾倫的律師曾在法庭詢問徐忠平該筆資金來源,以及李真的身分,徐忠平稱李真是自己的「朋友」,但在被問及李真在該筆地產交易涉及公司中的角色,以及徐忠平是否通過李真投資時,徐忠平說:「我不想回答,因為我不想談論我的金錢。錢從哪裏來無關緊要。資源來自香港,那是我的生意。」
有股東稱資金是來自朋友
孫艾倫的律師追問:「轉入郭紅賬戶的資金來自中國嗎?從中國到溫哥華的這筆你所說的2,000萬元投資該地產交易款項,你如何獲得?」徐忠平說:「我不會向你提供在中國的文件。」
孫艾倫的律師獲法庭批准於2016年3月再次盤問徐忠平,該律師的結論是在涉及到「如何獲得2,000萬元資金」及「如何將該筆資金轉來溫哥華」等關鍵問題時,徐忠平均迴避、未明確回答。
嚴清的法庭證詞指出,在2016年1月,即嚴清控告徐忠平之前,兩人曾討論在澳門或香港會面,商議解決列治文地產交易問題,也曾提及應當心執法當局。嚴清在證詞中還提供了徐忠平發給他的一則訊息:「我們將來的談論最好是面談或通過微信(WeChat)!如果有不友善的人有意向執法機構報告,就會引來干預、延誤或終止(交易)。」
郭紅在接受Postmedia訪問時,堅稱她及她的客戶,在列市土地交易中沒做錯任何事。她說:「誰是李真?我不知道,我確實不知道你問的事情。我只是居中幫助雙方。我沒有因為該宗交易而獲利,即使是一分錢也沒有。」
《星島日報》記者曾聯絡郭紅希望獲得更多信息,但至截稿時未獲回應。本文報道中提及的所有指控,均尚未經法庭證實。本文提及嚴清、于開明夫婦為原告的民事訴訟,卑詩最高法院檔案號碼為VLC-S-S-165682,希望了解此案更多詳情的公眾,可前去法庭或上網取得法庭文件。
另外,郭紅曾在去年11月指出,她的律師事務所信託賬戶懷疑遭前僱員冒簽支票,導致758萬元公款遭虧空。該兩前僱員已逃去中國,後來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指由於證據不足,決定不批准逮捕兩個涉案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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