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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高市區70倍 落鄉紳袋

http://news.mingpao.com/20110815/gaa1.htm

菜園村買地抽佣金雜費七成
高市區70倍 落鄉紳袋

【明報專訊】為令高鐵盡快上馬,政府共賠償8600餘萬元公帑資助菜園村搬遷。本報偵查發現,菜園村居民去年底以1800萬元購買新地皮,原來付予原地主的地價只是約1043萬元,餘下約757萬元,有菜園新村代表指是以佣金雜費等名義,落入了新界鄉紳的口袋。換言之,佣金雜費相對於地價的比率,較諸市區往往只收取1%佣金,足足高出70多倍。

有議員認為,菜園村繳付的佣金雜費,相對於公帑買地款項比率約為四成,相對地價更高達七成,實在離譜。



地價1043萬 佣金雜費757萬

菜園村居民在八鄉元崗新村旁買入了地皮搬村,本報記者月前發現,居民支付了地價1800萬元,田土廳的註冊地價卻為約1043萬,出現約757萬元巨大差額,地皮的原地主趙士修和菜園新村代表馮潔珍均指出,鄧鎔耀和李連穩兩名鄉紳擔任中間人幫手找地,最後物色了現時的土地。鄧鎔耀是橫台山下新屋前村代表,李連穩是牛徑村前村代表。


年屆九旬的菜園新村原地主趙士修,被問及為何買賣地皮時要找鄉紳作中間人,他說,他們是地方人士,這些事要交給他們處理,然後靠代理做「駁腳」。

趙士修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兩人「派了一個經紀來找我」,而「曾經與李會面,並知道鄧在背後幫手」。負責簽署買地契約的菜園新村有限公司董事馮潔珍也表示,鄧、李是地皮交易的中間人,鄧近期亦曾透過律師向村民表示工作已完成,催促交付所謂「交吉費」等尾數。

本報偵查發現,處理這宗交易佣金雜費的中介公司,名為運昌隆地產公司,擁有人為鄧詠之,報住地址與鄧鎔耀相同;鄧詠之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但鄧鎔耀和李連穩並無地產代理牌照(詳見另稿)。同時,鄧鎔耀沒解釋他與鄧詠之的關係。

中介鄉紳未回應有否收巨佣

本報所見的一份菜園新村買賣同意協議書的草稿副本,列明所謂「交吉費」,包括補償青苗、果樹等佔用人損失,遷移伯公靈位及拜神,以及支付顧問費及佣金等。

本報記者上周四前往李連穩家中,希望他解釋疑竇,當時李連穩夫婦俱不在家,其妻其後致電回覆,稱丈夫身在內地。其後,記者多次發電話短訊給鄧鎔耀和李連穩,求詢他們是否收受了700多萬佣金、他們是否持有地產牌照,但兩人未有回覆。記者昨再致電查詢,李的手機無人接聽,鄧則聲稱「我懐係有(地產代理)牌照」,但他目前身在內地,由中午到晚上都在駕車,需回港後才能回答查詢。

議員﹕為緩和關係 不情願也會付

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表示,新界土地買賣中,有人收取高昂的佣金雜費,實屬過時陋習,政府應杜絕,而地監局對無牌代理個案也應加強調查。他表示,相信大部分新界土地買家,並不情願繳付巨額佣金雜費,只不過是為了長遠與鄰居保持良好關係才繳交。他稱,700多萬元佣金雜費未必與實際需要相符。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亦曾聽聞菜園村覓地過程波折,要找中間人協助,他稱若佣金雜費高逾700萬元,實在離譜。他稱,新界農地地界模糊和地形複雜,確造成很多業權問題,需人調解及處理。

李永達指過去每有農地有工程展開,就有鄉民會指這不利鄉村風水,需補償「躉符費」,結果總是言人人殊,各說各話,而很多時候為了緩和關係,買家即使不情願,也會支付「躉符費」。他認為,新界土地問題縱使千頭萬緒,政府亦應逐步解決諸多陋習。


近30戶菜園新村居民搬往新地皮搭建臨時房屋居住,等候建永久住房,但相關基礎建設卻難以啟動。有村民表示,附近原居民不肯讓路鋪設水喉和電線入村。

http://news.mingpao.com/20110815/gaa2.htm

地監局指無代理牌照
中介鄉紳﹕我懐有牌

【明報專訊】根據香港法例,未領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本報稱,被指參與菜園村買地交易的鄉紳鄧鎔耀及李連穩,一直無持有任何地產代理牌照。不過,鄧鎔耀昨晚答覆本報提問是否持有牌照時說﹕「我懐係有牌照。」

律師﹕參與者全須有牌

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則表示,若有人參與指派一個經紀去找原業主,又協助物色地皮,甚至收取款項等,此人不論以任何名義從事,其實都符合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定義。若有3個人參與土地買賣的中介工作,不能2人無牌1人有牌便過關,應3人全都有牌才合法。

地監局指出,地產代理工作定義簡述如下:(一)在業務過程中,向客戶介紹有意出售、購買、租用或出租物業的第三者,而進行的活動或相關的商議;(二)於介紹和商議完成後,就物業達成買賣或租賃協議而進行的工作。

地監局紀律委員會指出,若任何人或公司未領有地產代理牌照而從事或經營地產代理工作,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地監局又指出,就有關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而開設的投訴個案中,沒涉及農地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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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做鄉紳係有咁多著數的~
可惜我不是鄉紳...
祝大家永遠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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