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令我突然覺悟唔再敗家既主要原因都唔系因為錢,而系系一個好偶然既幾會下讓我睇會到’Less is More" 既真諦。當我打開個衣櫃見到多到就來‘lum’既手袋,我竟然豪無興奮感覺,凈系覺得比d袋霸左好多空間同要處理拒地好麻煩。另外每日唸下今日用邊個袋好呢?然後要打開d塵袋先可以用,跟手又要將d銀包鎖匙手巾之類既品件搬來搬去。。。 久而久之覺得好煩好厭倦。最終好似小朋友對待玩具既心態,玩完一輪無灑興趣就將拒地長埋床下底。就這樣結束左我沈淪名牌手袋既年代。
Gel甲呢樣野,我同大師姐既睇法大致相同。我認識一個人有一次令我好深刻印象,拒用左$600 HKD 同4個鐘去幫十只手指戴皇冠,唔系黐實系指甲上面個種,而系十只手指頭上都有Rolex個5粒立體“鑽石”系到晃動,型狀之怪異令我毛管直豎。 但最難忘既系加左冠冕既玉手既主人頓成廢人,因為驚整‘luck’ d 閃石, 乜都唔做得,袋里面電話響唔聽得,皮膚癢唔抓得,差d連手都唔洗得,真系唔知為乜。我覺得大開眼界,原來真系有人會甘愚昧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