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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要有 SP (sex partner)

結束時間: 2010-3-2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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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性和愛是可以分開的

反方

性的前題是要有愛

按立場篩選:


性的前題是要有愛,感覺才會完美,否則那是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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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samsung


    Does it really matter?
如果如你所講,partner不能做,有某方面的缺陷,我都相信相愛能駕馭這些問題。(當然,男的看法可能不同。)不過都不是找sex partner的藉口。

就算把性看成是慾望的一種,看那個慾字,是有個心字在裏面的,都是由心而發,不是純粹肉體的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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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habitrailspace


    yes "欲 " is on top of "心" ,  欲 may have priority (because it's "desire"), but still...they shouldn't  be separated. that's my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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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大多數女仔都係揀呢個答案- 性的前題是要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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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 tofu


    I can rephrase to: 性的前題是要有愛,感覺才會完整。
That would work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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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阿婆阿公既年代, 當時係盲婚啞嫁的
真係唔明白點樣可以洞房o個晚同一個見過面幾個鐘頭既人做......
做既那刻係對o個個人冇感覺的....
我寧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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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6# Purpleheart


    我想情況不是這麼壞。就算盲婚啞嫁,他已是丈夫的身份,都是準備跟這個人一生一世的(古時的人不會輕言離婚),就算未有愛,有這種"屬於他"的觀念,感覺上應不會太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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