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官質疑:窮人要坐監 有錢人還錢甩身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amp;art_id=50030640

官質疑:窮人要坐監 有錢人還錢甩身

官質疑:窮人要坐監
有錢人還錢甩身
2011年08月01日 (02:19 pm) / 最後更新:2011年08月01日 (11:54 pm)

婦人林鳳開( 48歲)被控未有向社署申報與家姑共同擁有的80多萬元銀行戶口,期間領取由社署發放的60餘萬綜援金,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成。

被告一家五口依靠社會福利署每月發放的1萬多元綜援維生,至08年事件被揭發後,社署即時停止發放綜援和其他津貼,一家五口只靠被告做洗碗散工每月1600元維生。法官葉佐文質疑社署,為何被告未被定罪前,已停止向其一家、甚至連幼女的1400元傷殘津貼都停止發放。法官指,為甚麼一人犯事,其他家人都受到牽連。

葉佐文又直言,為甚麼窮人詐騙綜援一定要判入獄,而一些高收入高職位的人詐騙房屋津貼,歸還金錢之後就不需要入獄。他雖然很想傳召社署官員解釋相關政策,但沒有這樣的司法權限。

法官特別要求控方呈交過去詐騙綜援的案例參考。

林鳳開在內地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患輕度智障的港人丈夫,夫婦 95年結婚,育有三子女,其中孻女同患輕度智障。

would that woman have money to return to the gov? if she did, i agree that she has a case. If she's already spent all the money, then the option to stay out of jail is not debatable.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