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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單程證訪加期間 應可多次出入美境

持單次入境簽證、由中國上海到溫哥華探望兒子的張莉莉,月前順道南下美國遊玩,但在美返溫時卻被航空公司人員拒絕讓她登機,結果要取道陸路由女兒駕車接返溫哥華。移民部證實,像張莉莉這樣持單次簽證的人士,在簽證有效期內前往美國,再入境加拿大是不用重新簽證的。本報致電航空公司查詢,但截稿時未收到回覆。事發於在今年7月,現年60多歲的女事主張莉莉現已返回上海。據她的女兒表示,母親是在6月15日持臨時居留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簡稱TRV)、即單次簽證來溫哥華探親的,由於母親也想到美國一遊,所以在辦理證件前,她們特意查看加拿大政府網站,上面註明「單次入境簽證可讓持有人進入加拿大一次,但在有效期內,如有美國簽證,只要不再去其他國家,就可從美國反複入境加拿大」,於是就替母親辦理單次簽證,並向加航訂了聯程機票。

張莉莉在溫哥華逗留了半個月,於7月12日使用聯程機票搭航班到美國洛杉磯。到了8月4日在洛杉磯機場準備登機返回溫哥華時,卻遭機組人員阻止。張莉莉的女兒說,當時母親還拿出他特意打印出來的加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資料給機組人員查看,但還是不得要領,得到的答覆是要她去加國領事館再辦簽證。


要求加航賠償機票損失


不諳英語的張莉莉急得差點兒哭了,最後惟有另花300元買機票飛往西雅圖,由居於溫哥華的女兒駕車南下走陸路接回來溫市。在和平門邊境過關時,加國海關人員連機票也沒有查看,說只要在指定日期離境便成,張莉莉順利再次入境。張的女兒認為今次是航空公司人員不熟悉美加邊境出入規定所造成。她已向加航投訴,要求賠償母親因要另行購買的機票的損失。


《星島日報》記者曾就此事詢問加航,但到截稿時未有收到回覆。


聯邦移民部加西地區發言人維拉米克(Danielle Vlemmiks)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持有TRV的一次入境簽證,雖僅讓旅客進入加拿大一次,但確實有兩種情況有例外規定。


兩種情況有例外規定


她說:「第一,允許那些持有單次簽證,同時持有美國合法簽證人士,在訪加期間前往美國後直接返回加拿大。當再次入境加拿大時,如果仍在加拿大合法逗留期限之內,入境不需要重新簽證或多次入境簽證。第二,持單次入境簽證者如同時持有工作或學生簽證,訪美也不用重新簽證或辦理多次入境簽證。」


維拉米克解釋,持單次入境簽證過境時,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人員一般會在護照上蓋章,並在文件上列名可停留時間。如果沒有蓋章,則最多僅能停留半年。旅客如果遇到陳女士士的類似情況,應與航空公司據理力爭。


烈治文美樂假期經理陳起說,類似事件偶有所聞,都是發生在航班方面,陸路較少遇到。就以周三這天來說,他得悉有一個持單次簽證的華裔長者,自美國紐約搭機返回溫哥華時,也被要求簽署同意書,聲明如因簽證問題無法入境與航空公司無關。如果航空公司讓無合法簽證人士登機,將被移民部重罰2萬元,這也是為何有航空公司職員,不讓持單次簽證人士再次入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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