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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省報》(The Province)星期日報道稱,早先被指非法「眾籌」集資炒房的溫哥華地產公司太陽商業地產投資公司(Sun Commercial Real Estate Ltd.,簡稱太陽投資)的幕後人物,是在大陸涉嫌騙貸28億人民幣後移民加拿大的大陸富商孫宏偉。這意味或有5億加元非法資金投入大溫,炒作房地產。太陽投資負責人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省報》該篇報道有所偏頗。
溫哥華《省報》聯同調查顧問服務公司IPSA International一起進行調查,並報道孫宏偉(Kevin Sun,也有使用Hong Sun, Kevin Lin, Hong Wei Sun和Sun Hongwei等英文名),在2013年創辦了太陽投資,太陽投資的英文名稱(Sun Commercial)就是以孫(Sun)的英文拼寫。孫是個神秘人物,他創辦的公司廣告四處可見,但他個人則不喜歡露面,也拒絕接受訪問。
《省報》還稱他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他的身分證件上寫明,他是2001年就來到溫哥華。在溫哥華之前,他曾經住在魁省滿地可一段時間,因為氣候太冷而搬到溫哥華。
太陽投資指報道出於對華人偏見
《省報》還披露,孫及妻子曾被加拿大匯豐銀行(HSBC)起訴,原因是他在列治文購買的一幢950萬元豪宅中,拖欠該銀行320萬的房貸。
太陽投資的律師卡皮科(James Carpick)在電子郵件回覆《省報》的採訪時表示:「中國警方並沒有對孫宏偉發出通緝令,而加拿大皇家騎警,也沒有立案調查孫宏偉。」
太陽投資負責人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拒絕評論孫宏偉的相關事宜,但表示《省報》的該篇報道有所偏頗,是出於對華人的偏見而寫的報道。
《省報》報道稱,孫宏偉是皇家騎警以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和卑詩證監會(BC Securities Commission)等機構的熟悉人士。
《省報》從卑詩最高法院找到另一個案件資料中,顯示10年前曾經為孫宏偉做翻譯並協助房產投資的投資顧問江波(Bo Jiang,譯音),向卑詩最高法院的證供。證供中,江波稱孫宏偉曾經拍著自己的肩膀說:「最終我會給比你想要的還多。我有錢,這點小錢不算甚麼。」江波在證供中講述了孫的地產投資策略。
2004年,包括新浪網在內的數家中國媒體就刊登報道,稱吉林省的一家企業騙貸及挪用國家資產28億元人民幣,企業所有者就是孫宏偉(詳另文)。
在今年4月,太陽投資被指通過「眾籌」來炒樓,成為媒體焦點。但太陽投資已否認相關報道,並強調該公司是通過私募融資,而且按照卑詩證監會(BC Securities Commission)所規定的框架營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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