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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聞] 法律公證人﹕非漏洞 是違法

溫哥華法律公證人任立三指出,加拿大公民或移民以合伙人名義,幫助海外買家規避應該繳付的15%物業轉讓稅,並非只是法律漏洞,而是違法。一旦產生法律糾紛,外國買家權益定會嚴重受損。
任立三指,自卑詩省府去年推出15%外國買家稅,不少潛在外國買家即向他查問是否可以選擇與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合伙買房,他均都不予鼓勵,表示一旦省府或稅局追究,則存在嚴重法律糾紛,外國買家的房屋所有權利益無法得到保障。
任立三直言不諱地指出,以合伙人名義幫助外國買家規避15%物業轉讓稅的加拿大本地人,涉嫌違法。因為在田土廳(Land Title Office)登記的屋主,並非是海外買家,而是只有加國公民或移民,或者是雙方名字都有登記。但不管以何種方式登記,田土廳登記的房產所有人會是法律認定的屋主,如此才能得到避稅目的。
任立三說,海外買家儘管提供了所有買房資金,但並不是法律上認可的屋主。所以,他對財產的處置和居住等權利,並沒有法律保障。即使在私下有和合伙人簽訂協議,面對法庭仲裁時,雙方一般不會選擇公布協議。
任立三還強調,如果稅局追究,則涉嫌故意避稅的所有參與人,將會受到嚴重處罰,包括繳付2倍的稅款和相應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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